男子拒养八旬老母被司法拘留半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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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0:00 东南早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祥木 通讯员 罗德棉 陈志华) 主动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51岁的德化人周某不但不主动赡养85岁老母,而且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据此,德化法院昨日决定司法拘留周某15天。 2006年3月,由于儿子不尽义务赡养自己,德化县85岁老人李某把亲生儿子周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德化法院很快开庭审理此案。
经过审理,德化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判令周某从其自有的房屋中安排一间给李某居住,同时每月支付140元给李某作为生活费。但是,判决生效后,周某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同年5月15日,李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德化法院查明,周某拥有一座楼房,面积达592.42平方米。其中,一层为两间店面,租给他人经营超市;二层为套房,与五层两间房同时租给他人居住;三、四层为“楼中楼”,为周某及家人自住。这些房屋、店面的出租,使得周某每月有近2000元的租金收入。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周某就是不愿让出其中任意一间房间,给自己的亲生母亲居住。为了达到不赡养亲生母亲的目的,周某竟于2006年2月与其妻子签了一份协议书,主动放弃了这座五层楼房的所有权。同年4月24日,周某夫妻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 强制执行过程中,德化法院向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周某坚持不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及李某的合法权益。德化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司法拘留周某15天的决定,并予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