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严治干部“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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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3:56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 今年以来,壶关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壶关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规定,在全县110余个行政事业单位推行行政效能监察八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听证制、公示制、后评价制、责任追究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对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伪作为”以及作风粗暴、故意刁难,推诿扯皮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先停职,然后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必要时调整该单
截至目前,已有5名机关工作人员受到了党政纪处分,6人被取消评优评模资格,2个单位领导被调整工作岗位,1个条管单位领导经请示其上级主管部门被调换。 (申泽颖 王书岗)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