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宝”案77名原告拿到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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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7:1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秦法记者张璐实习生郭蓓) 近日,77名购买“高尔宝”增高产品后,起诉商家的消费者,终于从秦淮区法院拿到了购货价款40%的赔偿款。至此,历时3年多的“高尔宝”案终于画上句号。 据了解,“高尔宝”系列增高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使用无效的情况于2004年被曝光后,几个月间陆续有77名购买过该产品的消费者到秦淮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该产品的经销
秦淮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此案被告上海高尔宝制衣公司在案发后不久被工商部门注销,其原先股东分别是宋某和刘某,而被告广东高尔宝实业公司也已更名为广东高力得实业公司。法官为此多次召集数名原告与高力得公司协商。上个月,高力得公司终于同意撤回上诉,并按照购货价款40%的比例给付原告赔偿款。近日,所有5万余元赔偿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编辑小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