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绿洲开发商一年被告57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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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9:09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因为市政设施不完善,珠江绿洲小区的开发商--北京合生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年之内连续57次当被告。据朝阳法院统计,自2005年7月至今,因市政设施不配套引发的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占房屋买卖纠纷的4成左右。昨天,在朝阳法院召开的"基础设施违约纠纷研讨会"上,专家建议业主可直接起诉市政企业违约。 珠江绿洲小区位于朝阳区梆子井。业主董先生告诉记者,他花70多万元买了一套房
法院审理发现,小区建设时市政用电并未铺设到这里,开发商只能采取临时供电措施,临时供电与市政用电无异;对于用水问题,开发商存在过错,判决其赔偿董先生违约金500元。 据朝阳法院统计,自2005年7月20日至今,珠江绿洲先后有57名业主就供水、供电问题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该院一年内共受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563件,其中市政设施不配套引发的纠纷占40%。这些小区大都在四五环外,一些开发商急于开发房地产,在大市政建设还未到位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小区建设,由此引发了大量矛盾纠纷。RJ055 ▲▲专家观点 业主可直接起诉市政企业 朝阳法院民一庭法官陈闯认为,市政设施何时开通,开发商自己做不了主。通常开发商与市政企业都签订了服务合同,因此市政企业才是真正的违约方。他建议根据《合同法》中关于代位权的思路,由业主直接起诉市政企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肖建国建议,此类案件中,开发商应对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业主起诉开发商的同时,可将市政企业列为第三人,让其承担相应的责任。RJ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