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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不足一成八成民工不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0:44 温州都市报

  太阳毒辣,酷暑难耐,当下正值炎夏季节。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紧急发布《关于做好高温季节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相关企业按规定发放职工夏季清凉冷饮费。然而,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区一些高温下作业的场所,发现“冷饮费”的发放情况不容乐观。

  “冷饮费”发放不足一成

  在市区新城一工地,记者见到了来自河南商丘的几个师傅,他们刚从井下打完桩上来,赤裸的上身沾满了黄泥浆。他们告诉记者,虽然天气很热,但他们仍然每天顶着炙热的太阳上班。当记者提及“冷饮费”时,大家都表示“没有”。“我们就怕没活干,哪还顾得了这个啊!”,“工资能够如期发,我们已经很庆幸了,哪还奢望这个哦!”他们这样告诉记者。

  昨天,记者在采访的路上碰到市区某纯净水公司的送水工小虞。他说,他在该公司从事送水工作已有2年时间,夏季里几乎每天顶着烈日在市区骑着自行车来回跑。他告诉记者,从来没有领过公司一分的“冷饮费”,虽然一些工友知道“冷饮费”一说,但大家都敢怒不敢言,生怕提出后面临炒鱿鱼。另外,市区一家装潢材料公司的推销人员称,他们每天都在太阳底下跑,但由于老板没有高温补贴预算,员工也就没有享受到高温补贴。

  记者昨天一共走访了10来家露天高温作业的场所和用人单位,发现只有一家工地有发放“冷饮费”,不过据反映,该工地在一周前给员工发放了今年夏季高温补贴费50元,然而这还不到标准月费的一半(按规定,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

  八成民工不知“冷饮费”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有八成民工在提及“冷饮费”或“高温费”时,基本上表示“不知道”或“没听说过”。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当记者跟一些高温作业的企业管理人员谈起“冷饮费”时,他们中很多人也表现出一脸的茫然,部分管理人员甚至对“要发放冷饮费”一说表示“不可思议”。

  “冷饮费”规定不具有强制性

  据了解,为保障夏季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2004年,我省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适当调高了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其中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然而,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恰恰是那些在露天作业、最需要发放高温费的群体,却多数无缘享受此待遇。

  市劳动监察部门有关人士称,尽管有明文规定,不过,该规定更明显的是为企业提供一种借鉴和参考,由于该项规定并不是强制性规定,所以,不能成为企业不向农民工发放“冷饮费”而受到查处或处罚的理由。民工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合法权益怎样才能得到维护?值得我们深思。本报记者黄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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