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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财政支出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1:20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讯(记者许似亮、赵令蔚、李岱娜实习生黎鸿鑫)在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劳动保障部门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建立统一的城乡就业培训制度,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把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增加财政收入,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培训。

  据了解,未来五年内,我市需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有28万人。这些农民中,有74
%是初中以下文化,有80%缺乏一技之长。因此,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技能,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工作。我市在加快建立城乡统筹就业制度建设步伐的同时,将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培训制度、提高广大农民的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培训制度,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的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十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部署和要求,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大规模的技能培训,主要抓好3个月到半年各专业中短期免费培训。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增加财政投入,为广大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培训。同时,实行“基地化”运作和“订单式”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的组织化程度。我市还将强化对受训农村劳动力培训后就业服务力度,提供职业介绍、咨询服务、劳务派遣等“一条龙”服务,促进他们培训后及时走上就业岗位。力争到2010年,把10万名农村青年培养成为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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