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频陷暑期打工陷阱》连续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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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2:0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李伟俏 本报19日讯在哈市某大学读书的李金凤等4名女孩,本想趁着暑假打一份短工赚点钱,没想到却遭遇了招聘骗局。几人交了20元钱的报名费后,“家教工作室”称有三天的试用期,而三天后,“家教工作室”便以对方没被录用为借口将其辞退。
据李金凤介绍,15日,她和另外3名女同学看到一则招聘启事,上面写着某家教工作室招聘办公室接待员,月薪1000元,发卡员每天工资40元。16日,李金凤等4人来到哈市南岗区的某家教工作室应聘接待员的工作,对方称每人需交20元钱的报名费,从当天开始有三天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有专人对她们进行业务培训。从那天后的三天里,李金凤等4人每天到“家教工作室”后就坐在沙发上等着,根本没有人对她们进行业务培训。在“家教工作室”,她们遇到了多名与她们境况相同的大学生,其中一名大学生也是交了20元报名费后被试用,结果三天过后“家教工作室”的人通知那名大学生没有被录用。 18日晚上,眼看着已经到了最后的试用期限,没想到“家教工作室”告诉她们中的两人,称该工作室没有看好她们,她们被辞退了。而对于李金凤和另外一名女孩,工作室称让她们留下电话回家等信儿。 据另外一名女孩安心介绍,她们在“家教工作室”的三天时间里,每天都会看到有几十个人前去报名,而工作室照例对每人收取20元钱的报名费。还有一名被骗的大学生对她们说,她也是交了报名费后,对方让回家等信儿,结果再也没有消息。 今天上午,李金凤等4人来到“家教工作室”想讨回20元钱报名费,结果被工作室里的几名男子“请”了出来。几人到派出所报案,当地派出所没有受理。记者从劳动部门了解到,用工单位不得以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介绍费等名目收取任何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