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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搭棚养鱼殃及邻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5:23 新民晚报

  时下正值高温酷暑,楼下居民竟然在露台上搭玻璃棚养鱼,楼上住户将楼下业主告上法庭,要求拆除违法建筑。卢湾法院近日依法判决罗民和夏良将搭建的玻璃棚拆除。

  平台搭棚养鱼

  康先生是大厦403室业主,罗民和夏良住在楼下的303室。他们居住的小区是上海的
“四高小区”,小区环境美好整洁。2005年起,罗民和夏良在阳台外的平台上擅自搭建玻璃棚放水养鱼。玻璃棚有数十平方米,玻璃棚上沿几乎与康某居住的403室阳台地面持平。玻璃棚放水养鱼非常容易孳生蚊蝇,楼上居民只得将门窗装上纱窗。

  多次要求拆除

  康先生说,自玻璃棚搭建后,他无法到阳台上纳凉,整天必须关闭门窗。303室居民搭建的玻璃棚属违法建筑,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导致安全隐患。他曾多次向罗民和夏良提出拆除要求,但他们却始终置之不理。康先生向物业部门反映,物业管理部门也曾两次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拆除违法建筑,罗民和夏良仍然不拆。

  罗民和夏良辩称,他们搭建的玻璃棚是在自有平台范围上,并不影响康某房屋的通风采光,故不同意拆除;如果搭建的玻璃棚确实属于违法建筑的,也应当由物业管理部门处理,康某无权干涉。

  构成安全隐患

  法院认为,玻璃棚虽然搭建在楼下商铺顶部平台上,玻璃棚顶非常接近康先生家的阳台地坪,这给康先生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侵犯了康先生作为相邻方的权利。因此,对康先生要求罗民和夏良拆除玻璃棚的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记者姚丽萍特约通讯员黄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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