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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干女儿出气 老汉放火又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5:27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赵悦通讯员陶瑜报道只因为想替干女儿出气,年近六旬的林某竟不惜杀人放火。犯下了放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林某近日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由于林某的干女儿与一名男子发生了情感纠纷,他决定替干女儿出气。去年的一天晚上,林某来到该名男子在南山区白石洲一居民区内的住房门口,通过铁门从屋内拿出一只鞋子,用事先准备好的天拿水倒入鞋内点着火,扔进屋内。结果导致房间内的木门
、木床、鞋架、衣服等物燃烧起来。正睡觉的该名男子的父亲被浓烟惊醒,进行及时扑救才阻止了火势的继续。没想到几天后傍晚,林某又来到这个住处,恰好碰上该名男子,他随即拿起天拿水泼向对方面部,并拿出西瓜刀在其头部、面部和手臂连砍数刀,造成对方受伤。而接连两次的荒唐行为也终于让林某付出了坐牢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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