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干女儿出气 老汉放火又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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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5:27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赵悦通讯员陶瑜报道只因为想替干女儿出气,年近六旬的林某竟不惜杀人放火。犯下了放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林某近日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由于林某的干女儿与一名男子发生了情感纠纷,他决定替干女儿出气。去年的一天晚上,林某来到该名男子在南山区白石洲一居民区内的住房门口,通过铁门从屋内拿出一只鞋子,用事先准备好的天拿水倒入鞋内点着火,扔进屋内。结果导致房间内的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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