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孩子都有法官陪 亲热都没了激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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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6:2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在北京海淀区,执行法官17次陪同一位离异父亲探视他的女儿。后来,法院中止了这位父亲的探视,为什么?因为父亲每次来看望女儿,都有执行法官在场,女儿想和父亲亲热一下也没了激情。最后,女儿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父亲的探望。 何某对前妻是一百个不放心。难道,林某要探视儿子也都得法官陪着?
何某及其亲人都表示,非常不希望小孩跟着他的妈妈去上海过寒暑假。受父母矛盾的困扰,他们9岁的儿子已经过早地明了世事。前天,他的大姑对记者说,她曾经问小孩:“你要不要跟你妈去上海过暑假?”小孩回答说:“这个暑假我报游泳班了。” 看来,林某再想将孩子带离厦门,可能会有难度。如果她飞回厦门来探望孩子,也遭到儿子的拒绝怎么办? 执行法官小吴说,首先应当根据小孩的具体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判断他拒绝母亲探望的真正原因。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0周岁以上,有自己的判断能力,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不能强制执行;如果小孩是受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或家人的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法院就应当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甚至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责令其配合法官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 执行法官小吴说,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树立这种意识:即使他爸他妈是罪人,他们依然有权探视自己的孩子,因为孩子需要完整的父母之爱。 廖桂金 (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