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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卖场的价格会忽悠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6:24 海峡网-厦门晚报

  小票价格高于标签价格,商场说是疏忽,物价部门鼓励消费者投诉

  

大卖场的价格会忽悠人(图)

  王先生保留的小票,上有商场同意退差价的标记。

  本报讯(文/图 记者 吴笛 实习生 张淇辉)五种商品中竟然有两件商品的架上价格与小票价格不符,虽然差价只有3元,却让第一次去大卖场购物的王先生很气愤。他给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打来电话,认为这是欺诈。

  据王先生说,上周日他和妻子女儿去这家大卖场买东西,刚付完账,在他前面买单的夫妇发现,一种商品小票打印的价格比货价上标的价格贵了几元,他们立即找大卖场的负责人询问此事。这一举动提醒了王先生,他仔细一看才发现,自己买的五件商品中有两件的价钱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一件是玩具娃娃,货价标价是19.9元,而小票上却是22.9元,另外一张中国地图本来是11.9元,可是小票上写的却是12.6元。

  “这是我们的失误,我们把差价返还给你。”卖场的负责人只说了这么一句话作为解释,虽然后来也有打过电话再次了解此事,但是王先生觉得商家在欺诈。

  王先生说他平时到超市买东西是从来不对小票的,他相信大多数消费者都是这样的。

  在另一家大卖场买东西的吕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买的电蚊拍和整箱牛奶价格分别比标签价格多了6元和2元。好又多负责人承认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同意补给他差额。吕先生认为商家属于价格欺诈,应该双倍返还。

  商家的解释:打折后价格忘了恢复

  昨天下午,这家大卖场市场部的林经理向记者解释说,两种产品在促销期间曾打过折,现在促销期过了,电脑资料恢复了原价格,但货架处却没有恢复。林经理对此向消费者道歉。

  记者问,为什么小票上的金额总是比实际价格高,林经理说如果消费者实际支出的金额比应该付的价格少的话,他是不会主动提出来的。

  记者就吕先生的投诉采访了好又多公关部的倪主任,她说吕先生买的电蚊香差6元,原因是卖场促销以后忘记及时调整价格。至于牛奶,是因为收银小姐不熟悉情况,本来应该拿出单品刷计价器,她却直接拿整箱刷了。

  物价部门:若有证据,投诉对消费者有利

  物价局物价投诉举报中心的王先生说,确实接到过消费者对大卖场价格问题的投诉,而且情况千奇百怪。王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商家涉嫌价格欺诈。以低价招揽顾客,高价成交,不管是否是工作失误,商家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消费者可以提出退货或赔偿,物价部门也可能开出罚单。

  遇到价格问题首先要收集证据,保留购物小票,将货价上的商品价格标签用手机拍照下来,或者干脆撕下来。拿着这两个证据到物价部门投诉,或拨打投诉电话12358。

  谈到价格投诉,举报中心的王先生给记者举了两个例子。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厦门某家电卖场一款标价为99元的传真机,买单时才发现是990元。消费者找到了价格投诉举报中心,最终以99元买走了这款传真机。还有一次,在一个大卖场里,一件58元的衣服被堆在38元的衣服中,消费者以为只有38元,买完单才发现是58元,虽然最后核实确实是消费者弄错了,但是商家也有责任。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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