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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证骗公积金俩贪男被收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0:11 大连晚报

  用假证骗公积金俩贪男被收监

  这两个男子先将数万元的公积金据为己有,然后他们还替10人非法提取公积金达12万多元

  本报讯两个男子伪造各种假证,冒充当事人,将数万元的公积金据为己有。他们还
为不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10人非法提取公积金达12万多元。6月12日,这两个人均被西岗区人民法院判刑。

  这几年,老百姓买房子特别多,提取公积金的事情更是司空见惯。家住大连市内的相某与来某把作案目标就锁定在公积金上。

  2005年10月26日,相某找到造假证的,利用他一个朋友的照片,伪造了这个朋友的身份证和其他票证,然后还假冒这个朋友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某办事处,骗取人民币2.6万元据为己有。同年11月24日,被告人来某采用同样方法,骗取人民币1.5万元。

  得手后,相某更加放肆了。同年11月25日、12月3日、12月5日,相某采用同样方法,三次骗取公积金,因被发现而未遂。相某实施诈骗犯罪5起。其中,诈骗既遂二起,合计人民币4.1万元,诈骗未遂3起。案发后,赃款都没有返还。

  这两个人不仅自己提取公积金,还为别人非法提取公积金。据调查,2005年10月至11月期间,相某与来某购买了假身份证等虚假证件和印章,并以此替因没有购房而不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张某、林某等5人提取公积金,合计人民币65400元。

  来某还单独行动,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4月,替杜某、周某等5人提取公积金,合计人民币55700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年4月份,他们分别被当地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4月12日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相某犯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告人来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于同日立案,并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6月12日,法院一审以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被告人来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作案所用的印章、证件,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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