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被收回 可重签租赁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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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0:38 东南快报 | |||||||||
读者来电:昨日,在横街市场里开店的杨先生致电本报称,开店前曾与台江区工商局签订长久开店合同,而台江区服务站现在却要收回店面,“单位不同,怎么可以收回我的店呢?”杨先生很困扰。 记者调查:横街市场已经闲置了很久,很久以来都没有卖菜的人,现在在市场里只有几间小店,杨先生就在这里经营一家杂货店,由于市场上面就是住宅区,所以杨先生小店
部门反馈:在台江区服务站,一个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台江区工商局在2002年已经把管理权交给了台江区服务站,近几年横街市场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有家麻将馆甚至近11个月没有交房租了,这对服务站的工作造成了不便。所以服务站打算整合横街市场,先收回所有店面然后重新进行租赁工作。对于杨先生这样按时交纳房租的经营户,可以进一步和台江区服务站进行协商重新签租赁合同。 实习生 杨丹 记者 陈志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