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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液体冒充鼻血敲诈乘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2:0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 阮班慧 实习生 郭伟) 7月19日下午用红色液体假扮“鼻血”,与同伙在公交车上敲诈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黎明,昨天被西安市公安公交分局5大队刑拘。从今年5月1日至今,利用这种手段实施敲诈的案件已在313路、14路、215路公交车上发生了5起,而受害人却都以为自己撞伤了别人,对被敲诈的犯罪行为保持沉默,其中1人被敲诈2400余元。

  7月19日16时30分,西安某高校大学生刘某乘坐313路公交车在西斜七路下车时,身后一男子突然把头撞向他的右脸颊,并迅速用手捂住鼻子,“鲜血”瞬间从鼻孔和指缝间流出。就在刘某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另一男子冲上来对刘某说:“你咋弄的,看把我伙计鼻子撞成啥了,赶快去医院看病。”

  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把对方撞伤了,遂赶快向对方道歉。谁料,这两名男子坚持要刘某挡一辆出租车前往四五一医院疗伤。上车后,这两名男子要求刘某“赔付”300元医疗费,刘说自己是大学生,身上没带钱。这时,这两名男子开始对刘某实施强行搜出30元,刘向朋友打完电话借钱无果后,对方直接抢走了刘的手机,又让刘拿300元钱找他们赎手机。这时,两名高个男子直接冲上来抓住满脸是血的男子说“你这货色还敲诈人哩?”说着将其塞进自己停在路边的面包车内,流“血”男子的同伙见状迅速逃跑。接着,这两名男子驾车把流“血”男子和刘某交给在友谊路与雁塔路十字巡逻的民警手中。

  17时30分,公安公交分局5大队接警后赶到现场从巡警处将刘某及流“血”男子带回。经审查,流“血”男子名叫黎明,现年38岁,西安市人,其鼻孔内塞的是吸有红色液体的海绵球,海绵外包裹一层用针刺满小孔的塑料纸,只要用手一捏鼻子,酷似血液的红色液体更会流出。与黎明一起实施敲诈的男子名叫宁宁,目前,警方正在抓捕中。黎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此前还作案一起。昨天下午,黎明被依法刑拘。

  据公安公交分局5大队副大队长杨继荣讲,今年5月1日,3名犯罪嫌疑人在停靠在枫叶新都市附近的14路公交车上用同样手段敲诈河南省的梁某2400余元;5月11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西斜七路的14路公交车下用同种作案手段对一男子实施敲诈未果;5月21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在省体育场至小寨途中的215路公交车上用同种作案手段实施敲诈未果。公安公交分局5大队随之成立专案组。7月4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西斜七路14路公交车下用同种作案手段实施敲诈成功,这种作案手段是近几年来新出现的。犯罪嫌疑人黎明落网后,他们通知前4起案件受害人前来指认嫌疑人,却只有1人于7月20日上午赶了过来,经辨认后,黎明不是那起案件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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