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瑛两审皆败缴清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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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2:50 新京报 | |||||||||
不满小区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遭起诉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石岩)经过长达9个月的一审二审开庭宣判,朱明瑛欠物业费纠纷终于在17日尘埃落定。当日,朱明瑛将拖欠的物业费交到朝阳法院。 去年10月,因不满意小区的物业服务,歌手家朱明瑛拒绝缴纳物业费,小区物业北
今年5月,北京市二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朱明瑛再次败诉。但在终审判决后,朱明瑛一直没有主动执行判决,缴纳物业费。 7月12日,建国物业公司向朝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经执行法官做工作,朱明瑛于17日将全部执行款送交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