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3:06 新闻晨报 | |||||||||
□实习生孙婧文□徐运 晨报讯上月发生在嘉定的一起不明液体渗出事件已被破获,调查人员认为是不法分子违法倾倒危险废物所致,在各方妥善处置下,此次危险废物倾倒未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市环保局昨天首次通报了“6·8”危险废物倾倒案案情。
6月8日晚11时,有居民反映,当晚在嘉定区星火村140号附近一条未完工的道路上,有人将几十个装有不明物质的桶随意遗弃在路边,桶内不仅有不明液体渗出,还挥发出刺激性气体,附近居民吸入以后感到很不舒服。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相关人员于当夜12点之前赶到现场应急调查处理。经监测,调查人员发现现场氯化氢与氟化氢的含量分别超过国家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150倍和550倍之多。 经调查,是一个自称叫“肖健”的外地来沪人员将危险废物在深夜运到郊区无人处随意倾倒,以骗取危险废物处置费用。6月15日,自称“肖健”的人被抓获。经审讯,该犯罪嫌疑人真实姓名为肖苍旺,除对6月8日的危险废物倾倒行为供认不讳外,还一并供出之前倾倒过危险废物三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