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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杀害欲分手女友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8:25 南京晨报

  本报讯 昨天下午,两位均因不同意分手之事将女友杀害的男子,被法院判处死刑,并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据介绍,江西农民吴正明案发前暂住南京市下关区东炮台,靠打零工生活。2004年10月间,年满40的吴正明与33岁已婚女子邵某结识后同居。吴正明对邵某声称其做钢材生意,梅山钢铁厂尚欠他几万元货款,他还打算在南京买房等等。2005年4月1日,吴正明与邵某共
同在南京下关区东炮台租住一房屋。在同居期间,邵某开始对吴正明的经济状况产生怀疑,认为自己受到吴的欺骗,二人遂多次发生争吵。同年4月29日中午,邵某提出要和吴正明一同去梅山要钢材款,吴正明只好告诉邵某,其实梅山钢铁厂并没有欠他货款。于是,二人发生争吵,邵某提出要分手,吴正明百般拒绝。在争吵过程中,吴正明猛掐邵某的颈部致其死亡。作案后,吴正明于当晚8时许逃离现场。2005年5月7日上午,公安机关在扬州市汽车客运东站将吴正明抓获。

  另外,2005年2、3月间,24岁的安徽人唐文生与年仅17岁的女子钱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同年10月15日上午,唐文生在其暂住地与钱某因是否中断恋爱关系发生争执,钱表示不愿与其交往下去,唐文生遂持菜刀砍、用手扼钱某颈部,致钱某死亡。第二天,唐文生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吴正明和唐文生因恋爱纠纷而故意杀人,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唐文生对于尚不满18周岁的人,采取极其残忍的手段剥夺其生命,罪行极其严重,虽在案发次日投案自首,但法院决定不予从宽处罚。

  作者:龚达 刑壹 朱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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