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成群 无人赡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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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0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吴红兰)八旬老太膝下有五名子女,但却没有一个肯支付老人在敬老院的费用。昨天,嘉定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五名子女每人支付360元以付清母亲拖欠敬老院费用,同时判决五名子女从今年7月起分别负担母亲赡养费180元。 陆老太长期瘫痪在床。今年5月,她入住敬老院。不料,5名子女都不肯为她支付每月1050元的敬老院费用,三儿子还长期占有她的征地养老卡,使她连460元的城镇养老保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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