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华盛丰业收款不供车300余万车款未退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28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凡在本店购买各种车型,最高直降10000元。”昨天,市消协与朝阳区消协联合发出紧急消费警示:“华盛丰业”公司以团购价吸引消费者签订委托购车合同,但该公司并无履约能力,已致使32名消费者购车后不能按期提车,近300余万元的车款无法退回。

  近期,市消费者协会系统陆续接到数起消费者投诉,普遍反映北京华盛丰业汽车销
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广告,以较低的团购价格销售帕萨特、捷达、东南三菱等车辆,要求消费者全额支付车款,但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向消费者提供车辆,且拒绝退款。消费者胡先生去年12月到该公司选购了一辆价值23.28万元的帕萨特轿车,双方约定今年1月提车,但至今胡先生既未提到车也未得到退款。据了解,还有消费者将该公司告到法院,经审理该公司同意经法庭调解退款。但在协议生效后,仍拒绝退款。

  据部分消费者称,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将部分车款直接汇入营业员个人账户而不是公司账户,致使消费者在通过司法途径获胜后,该公司无可执行之款项。时至今日,该企业在不能履约的情况下,仍在通过广告销售车辆。目前有关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市消协警示消费者:购车时要选择诚信的汽车经销商,不能图便宜轻信一些经销商的宣传;而且,与经营者签订非现场提车的,应尽量避免一次性付款,可通过合同定金或预付款形式减少风险。RJ046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