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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服务时 维修工摔成植物人,谁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0:14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王丽君 吴雪勤)维修工上门服务,攀高作业时,不慎摔成植物人。维修工的家人向记者咨询,“能要求客户承担责任吗?”

  如今躺在病床上的维修工姓徐,其26岁的儿子昨致电晨报法律在线称,父亲在武昌开有一家维修自动门的门面。今年2月,一家生态开发公司,看到他们的维修广告后,致电要徐师傅上门维修自动门。

  维修过程中,徐师傅爬上门顶检查。墙边有一根半米长的木条,徐一脚踩在梯子上,一脚踩上木条,准备把门拆下来重装。岂料木条只是装饰用,承不起力。只听见“轰”的一声,木条应声折断,徐从3米高摔下,后脑着地,当即不省人事。

  徐住院两个月,花去5万多元的医疗费,最终医院宣告,他成了植物人。

  徐师傅的儿子认为,是公司墙上的装饰木条不牢固,导致了这样悲惨的结局。他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但开发公司负责人认为,徐师傅出事纯属个人不小心,只愿出6000元的同情抚慰金。

  【律师观点】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王树清律师表示,依据《民法通则》规定,徐师傅到开发公司维修自动门,和开发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承揽合同关系,并非雇佣关系。除非徐师傅是完全按照开发公司的指挥进行作业,而导致受伤的,否则,生态开发公司没有义务承担徐师傅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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