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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1日起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0:1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天津7月21日消息(记者王嘉军 翟媛)从即日起,天津在各类企业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三年内使天津所有企业普遍达到A级标准。自2008年开始,达不到A级标准的企业,将取消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评先评优的资格。

  据了解,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级标准,由低到高分为A级、AA级、AAA级。评介内容主要包括: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
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解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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