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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家周汝昌 告赢曹雪芹家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2:49 法制晚报

  书法作品著作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益被侵犯

  红学家周汝昌 告赢曹雪芹家酒

  本报讯(通讯员 梁立君)著名红学家周汝昌认为著作权被侵犯,于是将唐山曹雪芹酒业有限公司、北京来今雨轩饭店告上法庭。

  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一审判决曹雪芹酒业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及合理诉讼支出2000元,北京来今雨轩饭店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产品。

  1994年6月,周汝昌参加河北省曹雪芹研究会成立大会及学术研讨会期间,应邀题写了“曹雪芹家酒”等书法作品。

  后曹雪芹酒业公司将周汝昌题写的“曹雪芹家酒”五个书法字体用在大门牌楼正面,并将该书法字体作为产品名称使用在其生产的“曹雪芹家酒”及“曹雪芹酒”外包装及酒瓶上,并对个别笔画进行了修改。北京来今雨轩饭店销售了上述酒类产品。

  二中院经审理确认,周汝昌是曹雪芹酒业公司厂门牌楼上的书法作品“曹雪芹家酒”的著作权人。

  曹雪芹酒业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酒类产品包装上使用周汝昌的书法作品“曹雪芹家酒”,并对作品进行修改,侵犯了周汝昌对书法作品享有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及获得报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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