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致残案宣判 原告“唱独角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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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2:50 法制晚报 | |||||||||||
宣判时,只有原告方到庭摄/林晖婴儿致残案宣判 原告“唱独角戏” 被告没到庭 法官进行缺席宣判 孩子家属获赔15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 王巍)“数额太小,受罪太多,我觉得判决对孩子不公平。” 这是崔爱双上午领取判决后所写下的意见,她的儿子在百天时被人用砖头砸伤致残,而当时打人者是受雇主之命在打一条狗。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复兴法庭一审判决打人者张文超赔偿各项损失15万余元,雇主马国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时,崔爱双独自来到法庭。而被告马国明和张文超均没有到庭,法庭对该案进行了缺席宣判。 法庭在审理后认为,张文超的行为对婴儿构成了伤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崔爱双提供的证据单据,判决张文超赔偿崔爱双一家共计15.6万余元,马国明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宣判后,崔爱双表示判赔数额过少。她说:“孩子已经3岁多,现在说话说不清,走路走不稳,医药费都花了七八万了。” 新闻链接 百天婴儿被砸留下痴呆后遗证 据了解,2003年5月12日10时许,一条京叭狗突然跑进了海淀区香颐路一居民院内,正坐在院中和人聊天的马国明对雇员张文超说:“把狗打出去。” 张文超捡了块砖头追了30多米后向狗砸去,结果砖头砸到了崔爱双怀中百天的小儿子孙天赐的头上。住院抢救1个月后,孙天赐虽然脱离生命危险,但留下了癫痫、痴呆等后遗症。 2005年2月,张文超被抓获并被判有期徒刑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