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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官火眼金睛 三漏犯被追捕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4:5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长沙7月21号消息(记者邓文辉 通讯员刘义辉 彭和德 曾国栋)7月5日,由湖南省冷水江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追捕到案的抢劫、寻衅滋事、盗窃案被告人谭就时,谭顺彬被冷水江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同案被追捕到案的被告人邓宏威也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元月,冷水江市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谭某(已死亡)等人涉嫌盗窃、抢劫案时,细心的检察人员发现涉案人员谭就时、谭顺彬、邓宏威(三人均系邻近的涟源市六亩塘镇村民)有分别涉嫌抢劫、寻衅滋事及盗窃犯罪行为,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对上述三人报捕。1月24日,谭就时、谭顺彬、邓宏威被执行逮捕。

  经警方侦查证实:2004年9月至2006年1月,谭就时、谭顺彬等人在冷水江市境内多次抢劫作案,分别劫得财物价值5400至6200余元;伙同邓宏威等人寻衅滋事1次,打伤2人(其中1人轻伤偏重);还在冷水江市和涟源市城区及六亩塘镇内盗窃摩托车数台,所盗财物价值5500至7500余元。

  4月3日,该案被冷水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5日,法院审理认为,谭就时、谭顺彬两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和盗窃罪,邓宏威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和盗窃罪,均应数罪并罚,且谭就时系累犯,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悉,负责该案审查的检察主办人员因一案追捕三人且其中两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将报立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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