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不到钱 请人天天在楼下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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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6:2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王锐 高速)昨天,王志雄被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他制造的命案来得有点奇怪。 有一次喝酒时,“二哥”冯某向被害人贺×力借500元,贺说没钱。之后,“二哥”就让被告人王志雄每天下午都到贺的楼下喊叫,“小贺,二哥叫你回电话”。
案发的2005年7月28日晚7时许,贺的朋友到他家中喝酒。王志雄又在楼下大声喊叫,贺×力忍无可忍,纠集了一些朋友要教训王志雄。 贺的朋友李×荣先与王志雄扭打在一起,王拔出随身携带的刀,朝李的身上连捅六刀;贺×力见朋友被捅,上前殴打王志雄,也被王捅倒在地。二被害人被送医抢救,贺×力经抢救无效半个多月后死亡,而被捅了6刀的李×荣经鉴定属于轻微伤。 (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