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生小伙遗体火化殡仪馆收取礼炮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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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 (记者苏勇 实习记者陈怀安)惠安螺城霞东村年仅21岁的男子小庄服毒轻生,悲伤笼罩了这个家庭。昨日,家属将他送到殡仪馆火化,但在火化费用中有一项礼炮费,令家属感到十分不满。 收据上没有盖章,款项内容是礼炮,收费50元,下面是一名胡姓会计的签字。
“出了这种事情,我们家属只想简单处理,还有心情放礼炮吗?”王先生情绪激动。 王先生说,早上他去交纳火化费,看到其中竟有“礼炮”收据,感到愤怒,特意说了死者的情况,但工作人员并未退还这项收费。之后,王先生与村干部庄先生又一起到惠安殡仪馆螺城办事处要求退掉这项收费。工作人员不仅不同意,态度还很恶劣。后来,两人到惠安县民政局反映情况,但款项依旧没有被退回。 惠安殡仪馆螺城办事处会计胡先生说,这项“礼炮”费并不是强制收费,主要原因是家属事先没说清情况,办事处便按照正常项目收费了。至于礼炮收据上为何没有盖章,胡先生只说应该是有盖章的。胡先生还解释说,比如告别厅、消毒剂收费,家属如果不同意,办事处也可以向上面反映给予取消。至于礼炮费用,家属可以前来领取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