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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查出超载竟偷偷卸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1:01 大连晚报

  怕查出超载竟偷偷卸砖

  一外来工超载行驶撞死行人后逃逸,后来虽投案自首,却又在交警部门检测肇事车辆时做手脚,近日被判刑

  本报讯吉林人潘志军驾驶一辆重型大货车在我市超载行驶时撞死一名行人后弃车逃
逸。后来,虽然投案自首,潘志军却又在交警部门检测肇事车辆时做手脚。潘志军在对死者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后,于7月上旬被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潘志军是吉林省榆树市人。今年4月7日晚7时许,被王某雇用的潘志军驾驶一辆大货车拉载8000块红砖行驶至大连甘井子区姚磊路姚家环岛时,将横过马路的行人徐某撞倒。徐某头部全颅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当场死亡。案发后,知道车辆严重超载的潘志军弃车逃逸。

  4月10日,潘志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甘井子区交警大队认定潘志军负事故的主要责任。4月12日,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进行检测重量,以检验超载情况时,潘志军偷偷卸下4000余块红砖,车辆经检测后重量明显减轻。潘志军的行为被警方识破。潘志军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之后,潘志军赔偿了死者亲属14.5万元。

  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潘志军的辩护律师辩解说,车辆超载,是因为老板让装那么多砖,打工者没有选择的余地。被撞死者没有走人行横道,本身也有过错。另外,被告是自首。被告不是弃车逃逸,而是离开现场,不应认定其是逃逸。

  法院认为潘志军超载行驶,肇事后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部分辩护意见经查属实,可采纳。但只是离开现场构不成逃逸的意见经查不属实,不予采纳。潘志军可减轻处罚。7月上旬,潘志军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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