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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整治“三合一”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1:30 石狮日报

  石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合一”企业的整治工作,上月底专门成立了由安监、消防、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的“三合一”企业整治办公室督查队,半个多月来已经有28家企业被查处,16家企业被贴上了封条,1名企业老板被拘留。一张整治“三合一”企业的大网拉开了。“三合一”安全隐患不可小视

  市“三合一”企业整治办督查队的有关领导告诉记者,从他们督查的情况看,我市
“三合一”企业普遍存在以下安全隐患:安全疏散通道只有一个;员工宿舍设在三楼或三楼以上;员工宿舍使用极易燃烧的三合板;宿舍内煮饭,煤气罐摆放得到处都是;没有消火栓等灭火器材;有消火栓,但消火栓没有水带;楼梯没有封闭;安全通道没有应急灯;安全疏散通道内阻塞;安全通道内木质品随意堆放;车间与宿舍混合。昨天下午,记者在督查队的《“三合一”企业整改落实跟踪表》上看到,28家需要整改的“三合一”企业员工宿舍,全部在三楼或三楼以上,其中10家企业的员工宿舍竟然设置在五楼和六楼,一旦发生火灾,员工很难逃生。

  从严查处“三合一”企业

  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三合一”企业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日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石狮市“三合一”企业查封、启封审批程序暂行规定》和《石狮市“三合一”企业查封、处理实施细则》。

  《细则》规定,员工宿舍设在二楼以上的单位;员工宿舍与车间、仓库没有采取完全防火分隔的单位;逾期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阻挠执法人员正常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三合一”现象回潮的单位,都将列入被查封和停电处理的范围。对经查封后仍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私揭封条、恢复生产的“三合一”企业,对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实行留置并交纳保证金或罚款处理,留置行为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留置时间为24小时,根据具体需要可申请延长至48小时。同时依照《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单位可处5000元至20万元罚款,对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至5000元罚款;对破坏、阻碍公务、谩骂,甚至殴打执法人员的“三合一”企业业主及相关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处以15日以下拘留。

  “三合一”有望消除隐患

  在整治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出台了《石狮市“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整改办法》,要求“三合一”企业严格整改火灾隐患,抓好安全生产。

  《办法》对工厂员工集体宿舍、家庭作坊式工厂的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和其他方面的隐患整改,都提出了非常详尽的指导意见。要求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要全部搬离厂房建筑,实现完全分离,确实没有条件的要将员工宿舍搬到厂房的一层,而且要有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住宿人数实行严格控制;厂房二层的简易搭盖应拆除或改为不燃材料搭建;二层以上的阳台、窗户一律拆除防盗铁栏杆或改造面可向外开启的活动式防盗网;在走道、楼梯、车间内设置应急照明灯;拆除厂房建筑内所有三合板等可燃材料,厂房各层均应设置消防水管,供水竖管管径不小于70毫米,屋面水箱消防用水量不得小于3立方米,车间、仓库部位应设置闭式简易喷淋;电源开关箱采用铁壳箱,照明线采用穿管保护;厂房建筑应按每60平方米设置一个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材;生产期间应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的畅通。(记者张军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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