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泰国游身亡 家属索赔1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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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4: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子女孝顺,共同出钱让父母参加新马泰豪华游,77岁的老父亲赵希文却在泰国海边游泳时不幸溺死。赵的亲属将旅行社推上法庭,要求赔偿11.5万。目前,武侯区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赵希文老人的妻子、儿子目前都在攀枝花。他们的代理人吕莹律师说,去年9月28日,赵希文和妻子一起参加了成都光大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新、马、泰12日豪华游。这趟旅行,赵希文的子女总共交纳了7000元。 吕莹说,10月2日上午,赵希文和妻子跟着导游到泰国金沙岛。蓝天碧海让每个人都心情愉悦,不少游客跳进海里游泳。看着别人游泳,77岁的赵希文眼馋了,他先后问导游和领队,自己是否可以下海游泳。但都没有得到阻止。赵希文便下海和其他团员一起游泳。由于他平时身体健康,经常锻炼,妻子也没有注意丈夫有何不妥。没过多久,一起游泳的团员突然发现有人趴在水面上不动了,仔细一看是赵希文。团员赶紧将赵希文托回岸边,并向导游和领队呼救。虽然救生员进行了紧急救助,赵希文还是在送往医院前身亡。 赵希文的家属认为,旅行社让赵希文一个高龄老人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海并溺死,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赵的死亡存在过错,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的代理人在答辩中称,赵希文是成年人,他应当预料到下海游泳可能会发生溺水的后果。他的死亡是因为对身体状况和游泳技术过于自信,妻子阻止无效导致的。旅行社之前已经向赵希文等游客告知了安全注意事项,赵溺水后,旅行社也没有拖延对他的救助。对于赵的死亡,旅行社不应当承担责任。 本报记者 赵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