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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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4:50 深圳商报 | |||||||||
陈小姐询问: 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陈小姐来电询问:她在宝安区某工厂干了一年,最近老板没说明理由就要辞退她,而她与老板签的合同尚未到期。陈小姐想知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工厂应该给她什么补
市劳动保障局答复: 员工有两种选择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对老板的无理辞退,陈小姐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她可以拒绝老板的无理辞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继续留在工厂上班。第二,她可以接受老板的无理辞退,这时老板的辞退可视为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陈小姐可要求老板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汤先生询问: 手机维修时丢了怎么办? 汤先生来电询问:七八个月前,他在一家手机专卖店买了一部手机,手机保修期是一年。用了几个月后,手机坏了,汤先生就把手机拿到专卖店去维修。修了五十天,手机店通知他手机在维修时丢了。汤先生想知道,现在他该怎么办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市工商局答复: 可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深圳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答复:手机在维修过程中丢失,属于卖方的过错,卖方要承担赔偿责任。汤先生可以通过与卖方协商,要求手机专卖店赔给他与所丢失的手机同型号的新手机,也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卖方以如退还一定数额的价款等方式给予相应的赔偿。(颜家梁李博张采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