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帮你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4:50 深圳商报

  陈小姐询问:

  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陈小姐来电询问:她在宝安区某工厂干了一年,最近老板没说明理由就要辞退她,而她与老板签的合同尚未到期。陈小姐想知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工厂应该给她什么补
偿?

  市劳动保障局答复:

  员工有两种选择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对老板的无理辞退,陈小姐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她可以拒绝老板的无理辞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继续留在工厂上班。第二,她可以接受老板的无理辞退,这时老板的辞退可视为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陈小姐可要求老板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汤先生询问:

  手机维修时丢了怎么办?

  汤先生来电询问:七八个月前,他在一家手机专卖店买了一部手机,手机保修期是一年。用了几个月后,手机坏了,汤先生就把手机拿到专卖店去维修。修了五十天,手机店通知他手机在维修时丢了。汤先生想知道,现在他该怎么办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市工商局答复:

  可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深圳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答复:手机在维修过程中丢失,属于卖方的过错,卖方要承担赔偿责任。汤先生可以通过与卖方协商,要求手机专卖店赔给他与所丢失的手机同型号的新手机,也可以通过协商,要求卖方以如退还一定数额的价款等方式给予相应的赔偿。(颜家梁李博张采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