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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十一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7:47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赵成新 实习生 刘迪邓冬卉)今天下午,在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徐宪平代表省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签订“十一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状,目标是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坚决防范水环境安全事故。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部署“十一五”水污染防治工作,签订水污染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确保
实现国家“十一五”水污染防治目标,国家环保总局今天与9个水污染防治任务较重的省(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

  我省水污染防治尤其是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为确保这一工作取得实效,我省将层层分解落实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削减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省政府作出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快淘汰一批污染严重企业,着力改造一批企业,重点监管一批企业,限期治理一批企业,控制新增污染,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抓好湘江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行雨、污分流,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加大江河源头和重点城市周围的水污染治理,坚决防范水环境安全事故。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在水源涵养区杜绝各类开发,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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