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设局专坑求财者 如属欺诈应向法院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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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0:51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某某连锁企业诚招加盟商,总公司提供一条龙指导、服务,年回报率达……,两年收回成本……”这些经常出现的令人怦然心动的广告,往往还配有某某人加盟后迅速致富的鲜活事例,真的可信吗?记者昨从南京警方了解到,现在社会上利用所谓加盟店行骗,广大市民应提高警惕加以提防。 2004年初,陶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南京“大姐大”火锅餐饮连锁店的负责人杜
从该案例看,海龙火锅公司显然是利用陶先生求财心切的心理,在与之签订加盟合同前后有欺诈和不履约的行为。公安部门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不能轻信广告,应仔细甄别真伪,投资者在作出决定前,务必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投资对象的资料,可通过工商部门查询其登记注册资料,到其实际经营场所了解其经营状况,并要求其提供注册商标及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收款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有条件,最好到其经营场所观察数日,以此来规避风险,至少出现问题后知道对方姓甚名谁,公司在哪,住什么地方,为行使追偿的权利创造条件。如发现自己可能被骗,应注意收集各种物证,包括合同、约定、加盟费收据等,并尽量掌握对方动向,同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如对方属于商业欺诈行为,则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对方存在诈骗等重大犯罪嫌疑,则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尽量避免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