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仅五年 吞钱三百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1:30 今晚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刘虹)一置业公司经理在位5年间,利用其职权,采取各种手段侵吞公司资金达327万余元。河东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该男子不服,于日前上诉至市二中院。 被告人沈某今年44岁。1999年4月底,沈某受本市一家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某的委托,担任该公司经理,主持生产经营并管理日常工作。同年5月至2004年10月间,沈某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