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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美国新派花花公子不构成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2:0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当地工商部门对“美国新派花花公子”的有关商标材料进行审查之后,认为该商标按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申请注册,并已获国家商标局的确认,因此应认定其为合法的商标。其商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使用,没有对其他商标构成侵权。

  据进一步了解,“美国新派花花公子”服装在汕头市区销售以来并未因质量问题与
消费者发生纠纷;经营“美国新派花花公子”服装的门店也已先后领取了工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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