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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客就餐偷车钥匙 盗走轿车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2:36 法制晚报

  食客就餐偷车钥匙 盗走轿车获刑11年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陈丹) 31岁的王振虎在饭店就餐时趁人不备“顺走”他人放在餐桌上的机动车钥匙,后将该车盗走。记者今天从二中院获悉,法院终审以盗窃罪判处王振虎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人民币1.1万元。

  2005年8月21日晚,王振虎在朝阳区八十中大门附近马华拉面馆内,趁就餐人郭某不备,偷走郭某放在餐桌上的桑塔纳牌2000型轿车的车钥匙,后在附近停车场将该车(价值人民币8万元)盗走。次日晨,王振虎被查获归案。之后,赃物被起获并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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