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农民常年打工怀疑妻子有外遇 杀妻后自杀未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5:10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7月22日电(记者丁静)陕西省周至县终南镇东关村农民王旗旗常年外出打工,怀疑妻子有外遇,遂杀死妻子,后自杀未遂,日前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王旗旗与37岁的妻子曹宁侠于1988年结婚,婚后感情尚好,并生育二个孩子。近年来,王旗旗常外出打工。2004年8月,王旗旗回家后,怀疑曹
宁侠有外遇。从此,夫妻双方经常发生吵架,曹宁侠借机不干家务,也不与王旗旗同房。2005年6月11日下午,王旗旗又因为曹宁侠的生活作风问题与曹发生争吵、厮打,王旗旗愤怒之下持菜刀在曹宁侠的头、颈部猛砍数刀,致使曹宁侠当场死亡。随后王旗旗又持菜刀在自己颈部砍了一刀,想自杀却没有成功。

  西安市中院一审认为,王旗旗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旗旗上诉称自己没有杀人的故意,加上妻子也有过错,认为原判量刑过重。

  陕西省高院审理认为,王旗旗持足以致人死亡的菜刀砍击被害人曹宁侠的要害部位,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曹宁侠与他人关系暧昧,且不履行做妻子、儿媳和母亲应尽的义务,对引发案件也有一定过错,遂以故意杀人罪改判王旗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