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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汽枪上火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9:14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徐进通讯员郑妍)25岁的湖南籍农民雷某因携带汽枪铅弹乘坐火车,被送上刑事法庭。日前,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所辖的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运输弹药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雷某在浙江诸暨某村庄修理织布机打工期间,听说该村经常有野猪出没,于是在老家用14元购买了885发汽枪铅弹,还购买了少量的氰化钠剧毒物品,准备到诸暨打野猪。今年
3月25日,雷某乘上南宁至无锡的1380次旅客列车。当该次列车到达诸暨火车站时,雷某被值勤民警查获。经浙江省公安厅鉴定确认,缴获的汽枪铅弹属违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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