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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义肢骑车摔成骨折 残疾女获补偿1万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2:1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近日,揭阳市试验区的残疾女孩小和在金平区消委会的帮助下,终于把义肢退还汕头的某康复器材公司并获得4000元的医药补偿,这宗跨市的消费投诉也就此划上圆满句号。今年的6月下旬,金平区消委会接到了一宗来自揭阳市试验区凤联村的消费投诉,投诉人是一位年仅12岁的残疾女孩小和。小和在投诉信中说,她因截肢于2004年10月到汕头市某康复器材公司安装了义肢,2005年8月再到该公司换了承筒,前后二次共花了6240多元。2005年10月,小和在骑自行车时摔倒,造成右股骨干骨折,在揭阳市人民医院做了
钢板内固定术,共花了4000多元;今年3月,小和又一次摔倒,再次到医院做手术治疗花了近3000元。小和的亲属认为小和之所以多次摔倒,都是因为汕头市某康复器材公司所装的义肢质量不好造成的,由此而产生的手术费、护理费、治疗费、交通费共计26700多元应由康复器材公司承担。但和康复器材公司进行交涉之后,该公司只愿意退还小和购买和安装义肢的费用,其他的不予认同。在金平消委会对此进行调查时,汕头某康复器材公司说,小和2004年10月在该公司安装踝假肢后出院已能行走自如;2005年8月因残肢发生萎缩,公司再次为其免费更换承筒,之后也一切如常。小和两次骑自行车摔倒之后,就质疑义肢有质量问题,但公司对小和所安装的义肢进行全面检查,却未发现存在此问题。公司也表示,既然小和及其亲属认定义肢有问题,公司愿收回义肢、退还货款和安装费用,并从人道上给予一定医药费的资助。但小和的家人坚称两次摔倒都是因义肢质量不好造成,要求康复器材公司负全部责任。金平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对小和所装的义肢进行仔细检查,并观察了小和走路的情况之后,发现所装的这只义肢并没有任何异样,而康复器材公司也提供了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明,要认定义肢有质量问题的理由确不充分;金平区消委会还认为,且不说身体残障,就是一个四肢健全的孩子,如骑自行车不慎都可能摔倒而导致骨折,把小和骑车摔倒的责任全部归为义肢的质量问题,这样的理由确难以服人。因考虑到小和年纪尚小就已身体残障,而且路途较远来往不便,应多给予帮助,因此金平消委会在进行调解时在资金补偿上给予合理的倾斜。最终的调解结果是汕头某康复器材公司退还小和原来装义肢的费用6000多元,并给予小和医药补助4000元,双方都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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