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修车最高罚款5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4:37 千华网 | |||||||||
千山晚报消息(见习记者刘名茗)走在人行道上,不时会看到一块块黑黄“大花脸”,有的还略带黏性、味道刺鼻……这都是占道维修机动车的“杰作”。记者21日获悉,鞍山将对占道维修机动车加大处罚力度,违规者最高处以5万元的罚款。 本月17日,鞍山市开始对“大花脸”的制造者采取行动。市政设施管理处、运输车辆管理处、鞍山市公安局城管治安支队三家联合出击,利用5天时间,对市内主次干道两侧占
据介绍,机动车维修属于特殊行业,只有被相关部门核准为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的室内环境,才有资格获得营业执照。占用人行道等公用设施从事机动车修理将被认定为违规行为,轻者处300元—1000元的罚款,如无营业执照,最高罚款可达5万元。目前,鞍山对占道修车行为,主要还是采取教育、限期整改等方式,而一些业主不但没有收敛,更干起了“夜班”逃避检查。对此,相关部门呼吁市民积极参与“大花脸”的监管,发现有人占道维修机动车,拨打举报电话:0412-2628289(运输车辆管理处)、0412-8699006(市政设施管理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