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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车牌留电话想赎回交钱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0:44 重庆晚报

  本报讯撬车牌勒索钱财,还留言自称“信誉第一”。日前,此人被忠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被告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吴艳君,系忠县忠州镇人。今年1至2月期间,他先后在大街上、停车场等地将10辆机动车的车牌撬下,藏匿在车辆附近,然后在该车的醒目位置上留言:“代办车牌,信誉第一,短信联系。”留言板上他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一旦车主与他联系,
他就要求车主交钱赎回车牌或交钱代办车牌。对方交钱后,他就告诉车主车牌藏匿地点。以此办法,吴勒索8名被害人2120元。案发后,吴很快被当地警方抓获,随后他退清了全部赃款。

  记者杨波通讯员魏永洪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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