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倒车撞死人过失致人死亡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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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0:45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驾校教练教学员倒车,却撞死车后一个看热闹的男童。日前,江北区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该教练判刑2年、缓刑2年。 张女士是长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的教练。今年1月10日下午3时许,张教练带领学员在驾校位于江北区大石坝一村的临时训练场练习驾驶。当她驾车为学员做车库移位倒车示范时,忽视了车后一个看热闹的6岁小男孩,倒车时观察不到位,导致车辆尾部撞倒男孩
承办法官黄炼称,因训练场不属于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此案就不属于道路交通肇事案件。张倒车时疏于观察,并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民事赔偿到位,她认罪态度好,法院决定对其判处缓刑。 记者罗彬实习生吴杰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