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委、市政府鼓励土地规模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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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5:3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杜卫平 曹斌 记者 汪光辉)日前,邛崃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大力鼓励承包方以自行协商转包、委托租赁转包、土地股份合作、土地互换经营等多种方式进行土地规模流转。同时,对各类业主(
据介绍,业主按照邛崃市产业布局规划,成片集中并在同一区域内从事土地规模经营开发,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从2006年起连续3年以上实施规模经营土地面积在500亩(含500亩)以上的,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邛崃市政府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含成都市奖励)。规模经营耕地面积在500—1000亩(不含1000亩)的,按每亩50元标准奖励;1000—2000亩(不含2000亩)的,按每亩100元标准奖励;2000—3000亩(不含3000亩)的,按每亩150元标准奖励;3000亩以上(含3000亩)的,按每亩200元标准奖励。 同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种养业规模经营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可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优先支持。在土地规模经营中生产销售的农产品,按农民自产、自销、自用对待;兴办的经济实体,享受与其他业主同等的优惠政策。《意见》还特别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可将土地交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同意,在经营收益中给予一定补偿。农民流转土地后自主创业和兴办实体,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