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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女子遭两名男性朋友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6: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艺明 实习生 段双银 通讯员 陈笑尘)与男性朋友出外喝酒,喝到醉醺醺后被送往旅店实施强奸,女受害者或者有意识却无力反抗,或者根本到了酒醒才知道自己已经遭遇强奸。昨天,佛山中院向媒体公布,“借酒行凶”案占了佛山强奸案的近七成,可以说酒精帮了犯罪分子的大忙。法官表示,女性要懂得保护自己,切勿贪杯酿成大错。

  醉酒女子遭两男子强奸

  2005年11月4日晚上11时许,被告人温健锋、陈剑江与温健伟一起到受害人宿舍,约女服务员梁某凤、肖某巧、梁某妃到佛山市禅城区的一酒吧喝啤酒、跳舞,之后又到福贤路一间大排档吃夜宵、喝酒。吃夜宵期间,梁某凤因喝酒过多而呕吐。

  次日凌晨2时许,温健伟与肖某巧一起离开,被告人温健锋、陈剑江则叫了一辆出租小汽车,以送被害人梁某凤及梁某妃回酒店宿舍为由,将她们带到某旅店。登记入住后,温健锋将梁某凤扶到307房,陈剑江则将梁某妃扶到101房。

  温健锋将梁某凤扶到床上后,即趁梁喝酒过多无力反抗之机,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入住101房的陈剑江在梁某妃离开了旅店后,亦到307房,乘被害人梁某凤未清醒之机,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同事喊半小时女子才被救

  女青年梁某妃离开旅店返回单位宿舍后,见梁某凤没有回来,即与肖某巧等同事一起赶回旅店寻找梁某凤。众人喊了约半小时后,温健锋、陈剑江才一起把梁某凤扶下楼。梁某凤见到同事后,即告知被温健锋、陈剑江强奸。其同事马上打电话报警。温健锋、陈剑江于是狼狈逃跑。当天凌晨5时许,温健锋、陈剑江在圣堂街49号被巡警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温健锋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陈剑江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被告不服上诉,近日佛山中院依法维护原判。

  法官提醒:女性要自爱莫贪杯

  佛山中院表示,近年来,该院审理的趁人醉酒强奸的案件在强奸案中比例最高,几近70%。

  法官提醒,少量喝酒是可以增进友谊,但是如果醉酒,麻烦可就大了。广大女性要洁身自爱,不要贪杯。同时,法官也给一些不法之徒以警告,趁人醉酒强行发生性关系,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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