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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离校多缴住宿费给退(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6:4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提前离校多缴住宿费给退(图)

  晨报讯(记者秦齐思)“我大四上学期就完成了所有学分,还提前找到工作,大四下学期就没住过学校寝室,为什么还得交住宿费呢?”

  今年刚从省内某师范类大学毕业的小林对此很不理解,而省内和他有一样疑惑的学
生还有很多。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物价局获悉,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今后高校住宿费将按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付款。

  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收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虽然国内多次规范高校收费工作,乱收费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公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收费管理,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此次通知。

  “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该通知明确提出,学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在住宿费问题上,通知则强调,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住宿床品将由学生自主采购

  “除了住宿费外,通知还明确提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赢利原则,例如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将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统一配备。”省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目前我省内大部分高校采取的都是统一配备学生公寓内的床上用品(包括床单、被罩、枕套),而且其费用都是在大一开学时与学费同时缴纳的。

  按照新通知,今后,此类代收费将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而且采取即时发生即时收取、多退少补的方式。

  省物价局指出,目前我省高校已提供服务或已购买实物的,此次不需要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应将课本和实物发给学生;而学校尚未提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则应按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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