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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卖房协议又反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7:3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7月23日讯(记者栾磊通讯员乔青)孙某与李某签订了售房协议,并给付了后者定金,可李某反悔不肯办理过户手续。近日,市南法院经过审理,出尔反尔的李某不仅要返还孙某双倍定金4万元,还要赔偿孙某一年租住房屋的租金4.8万元。

  2004年6月,孙某打算出资87万元购买李某在漳州路上的一套高档住房,并付了两万元定金,商定在当年7月下旬到8月上旬办理过户手续。为支付87万元的房款,孙某在7月1日
将自己原先的住房卖给了他人,不料李某突然反悔,孙某一家只好租住了一套房屋暂住,孙某随后将李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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