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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中级法院近八成积案执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9:06 黑龙江日报

  赵晓华 宋雷 记者 高永强

  本报讯近日,佳木斯中院执行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1574件执行积案中,已执结1214件,结案率由22.49%上升至77.13%,执行标的额32784万元,积案执行标的率达70.5%,初步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积案执结历来是法院的老大难,但此难不解,百姓不满。佳木斯法院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该院紧密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查摆和疏理了委托执行案件、执行作风等五个方面27项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了13项制约和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落实中止或终结执行案件“五个到位”、执行环节“四个公开”等项措施,使执行案件的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开、规范、透明。对外他们积极向各级党委和人大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为实现执行穷尽原则,最大限度地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他们既坚持严格执法,又讲究执行方法和执行效果,探索了“放水养鱼”、“养鸡生蛋”、“软查封”、债权转股权、劳务抵债、转让无形资产等方式;坚持在执行工作中穷尽法律手段,对不同情况、不同人员采取不同措施;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舆论工具,向全市186家“老赖”单位发出最后通牒,督促其履行法院所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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