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11刀砍杀81岁同性恋爱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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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12:33 江南都市报 | |||||||||
南昌中院昨日审理一起离奇“情杀”案 本报讯王萍、记者谢俊报道:一个少年15岁起和一个70多岁的老头维持了5年的同性恋关系,在受到对方的威胁下,连砍11刀将已经81岁高龄的“爱人”杀害,昨日,南昌市中院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肖强,1986年出生,南昌市人,因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两年,在15岁当学徒时,被当时76岁的顾客任恭诱奸。此后的几年里,任恭与肖强多次发生性关系。昨日在法庭上,长相眉目清秀的肖强辩称,自己当时年少无知,读书少,对男女之间的性事不懂,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均是不自愿的。后两人成了同性恋关系。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4月1日晚7时30分左右,肖强在被害人任恭家中与其发生性关系后,任恭威胁肖强以后每天都要来陪他,否则就将两人的关系告诉他的父母,肖强心里害怕,遂产生了杀机。当晚9时30分左右,在任恭准备送肖强出门时,肖强突然操起屋内的方木凳敲打任恭头部,然后将其拖至卧室,再用木凳敲打其头部三下,致任恭昏迷。肖强随后在卧室翻找钱物,这时他发现任恭并没有死,于是用菜刀朝任恭左边颈部连砍11刀,致其死亡,最后揣着翻到的90余元钱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任恭系被人用锐器砍切颈部致动脉断裂后失血性休克死亡。肖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害罪。 据悉,死者任恭的女儿也早知道自己的父亲是同性恋者,对杀死其父的肖强既痛恨又怜悯,明确表态不要求肖强赔偿经济损失。法庭上,由于部分证据不足,法官将择日作出判决。(文中被告人和被害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