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电视剧《阮玲玉》 被指工作失误遭起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13:15 法制晚报 | |||||||||
导演电视剧《阮玲玉》 被指工作失误遭起诉 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石岩)电视剧《阮玲玉》的导演沈悦近日被诉至法庭。 北京星通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沈悦的不当行为给投资方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要
原告诉称,因电视剧《阮玲玉》的原导演出现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该公司邀请导演沈悦继续完成电视剧的拍摄工作。公司原本欲与其签订全程1万元每集的合同,但沈悦借故未签。 在拍摄过程中,沈悦多次迟到、旷工,并多次删减戏,造成演员难以把握人物,无法全力投入工作,给该剧的艺术质量带来很大损失。 拍摄结束后,沈悦要求将片酬提高到每集3万元,遭到拒绝后便拒绝完成剪辑工作,直接导致该公司一直租用剪辑间却无法使用,只得另行聘请了剪辑师。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此前,沈悦曾诉至法院向投资方讨要劳务费。经审理海淀法院认定,沈悦执导的作品《阮玲玉》质量没有任何问题,投资方应支付沈悦劳务费用。 在接受采访时沈悦表示,自己之所以没有参加后期制作,是因为投资方不许自己参与。而自己在拍戏过程中一直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打黑工”,也是对方一拖再拖造成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