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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征婚是张“空头支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14:53 新民晚报

  为觅“海归”夫君,想把征婚广告登在国外报纸上,谁知广告费付了却迟迟没得到音讯,程女士满腔热情遭遇“没找着夫君又折兵”的尴尬。程女士以婚介所未履行服务义务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已收取的服务费3155元。日前,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收取高额广告费

  程女士称,今年3月23日,离异单身的她看到某报中缝有一则“单身贵族玫瑰园”的婚介广告,称有“大量海外游子,有车族,成功人士”可供选择。程女士颇为动心,便拨通了广告上署名“安妮”的联系电话。3月30日,程女士来到徐家汇的某婚姻介绍所与自称“安妮”的邝淑见面。邝允诺4月8日就在宝山安排联谊活动,但要收取3155元费用。程女士一时没带那么多现金,于是先付了1355元,邝给了她一张盖有婚介所公章的服务费收据。4月3日两人再次见面,程女士付清另外的1800元,又拿到张盖有婚介所公章的广告费收据。程女士随后复印了这两张收据。4月5日,程女士与邝签订一项登报协议,约定3155元的收费中2800元将用来在《澳洲新报》刊登程女士的征婚广告,刊登时间为一周,并约定刊登日期在4月15日之前。邝当场就写了一张2800元的收据,并在上面签上自己名字,把原先程女士持有的两张收据收回后撕毁。

  此后,程女士非但没有得到任何联谊活动的通知,邝淑也远赴澳洲没了音讯。此时,程女士感到事情有蹊跷,便通过有关部门多次与婚介所联系,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最终,程女士拿出两张盖有婚介所公章的收据的复印件,把婚介所告上了法庭。

  婚介所不肯承责

  法庭上,婚介所对此事也一片茫然。婚介所称,邝淑4月份在他们这里干了一个月就离开了,并且他们的经营范围明确标明“不从事涉外婚介”。程女士确实曾要求婚介所为她介绍“海归”人士,但由于婚介所没有此项义务,便明确告诉了她。婚介所承认他们在4月5日曾经收取了程女士355元的费用,这其中包括拍照费、登记费还有相亲费。婚介所称他们存有发票存根,但是在澳洲报纸登征婚广告的事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这是邝淑私下向程女士揽的私活,婚介所对自己会成为被告感到莫名其妙。但是程女士否认了这355元发票的事情,她坚持认为邝淑的行为是代表婚介所的,因为她们的几次见面都是在婚介所的接待处,况且收据上盖的是婚介所公章。

  本报记者袁玮实习生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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