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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不慎撞伤了小狗 狗主人不依不饶惊动警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17:0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一辆出租车不慎将一条小狗撞伤,原本看病赔钱就能解决的事情却惊动警方。原来,狗主人坚持要出租车司机将狗领回家,等它伤势完全康复后方才罢休。这就是昨晚8点,发生在南京下关恒茂家园附近的一幕闹剧。

  昨晚8点左右,一辆出租车行驶至下关恒茂家园出口处附近时,突然车前传来一声惨叫,原来,一只小狗不慎被车撞伤。闻讯赶来的狗主人见爱犬受伤,拦下了“肇事”司机。
出租车司机见状急忙解释,当时自己的车速很慢,只是不小心撞上了,可狗主人怎肯善罢甘休,一定要向司机讨个说法。司机见小狗痛苦地呻吟着,难免也动了恻隐之心,随即他提出赔钱并带狗看病了结此事,可狗主人却坚持要司机将小狗领回家抚养,等伤病痊愈后再将其还给他。双方矛盾随之升级,无奈之下,只好报警求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解中。

  今晨8点左右,记者在南京街头询问了几位出租车司机,他们大多表示,这的确是件棘手的事。这种事并不算交通事故,122不受理。而南京还没有一份公文明确指出该如何处理此类“事故”。一位刘姓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夏天上路遇到人不怕,就怕碰到狗。曾有一名交警明确告诉他,如果在马路上轧到狗,“停都不要停”,将车直接开走。刘洪律师事务所的许洪律师认为,从法理上来讲,狗是没有上马路的权利,尤其是上快车道,在马路上出事故,出租车司机是没有责任的;作为狗主人,则要负疏于监管的责任。如果事发地点在马路之外,则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更不在交警管理范围。当事双方若就此发生争执,则属于民事案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要平衡双方的利益,一般来讲,会推定出租车司机10%的责任。另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狗属于主人的财产,但这种财产明显不同于交通事故中损坏的车辆等财产,此类事情应该作为一种新的案例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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